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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公平需打破坚冰

信息时间:2014-01-03

作者:徐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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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诸如市场主体的利益与事权如何厘清,纳税主体权利和义务如何承担,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与支出如何接受监督等等,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一次重要的探索实践,那次改革对增强中央调控能力和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具有积极意义。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新的矛盾凸显出来了。比如,中央地方财权事权没有做出科学合理配置,以至于一些地方债问题愈演愈烈;央地之间的税收结构问题,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为创造稳定税源过分倚重房地产的发展;资源税和排污收费标准的过低,造成环境指数的不断恶化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与长期存在,既不利于微观主体和地方政府积极性的有效调动,也不利于宏观调控中经济杠杆作用的有效发挥。
厘清职责,划清权限,修订标准,公平税负,透明预算,严格执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应有之义,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改变当前制约经济科学发展、妨碍社会公平正义分配方式的矛盾不是件简单的事情,需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需要跳出本位主义的责任感和对国家未来、人民利益负责的使命感相结合。构建公平正义的中国需要打破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坚冰,破冰的利器就是解放思想的勇气和科学的财税制度科学设计。
松江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也同样遇到体制不合理带来的困扰。比如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收入待遇问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问题,乡镇财政转移支付的科学性问题,所有制不同企业税负公平问题,这些都是绕不开、躲不过的问题,是需要多个部门从全局角度来思考破解的问题。近年来,松江区积极探索和思考对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改革,对重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专家论证再评估的改革,这些探索有益、有效。发展无穷期,改革无止境,只有不断破冰才能不断前行,我们需要决心、信心和韧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