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信息时间:2014-01-03
作者:陈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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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路径是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连续性,从而解决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首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唯有理念现代化。在现代化的理念指导下,用现代化的思维加强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研究,分阶段制定国家治理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表。防止“身体进入21世纪,脑袋还在20世纪”,就要站在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门和地区利益,强化顶层设计,进行全局性的统筹规划,为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奋斗。
第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唯有民主化。民主达成共识,共识产生合力。与管理相比,治理强调多元、民主、参与、互动,而不是单一主体管理。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治国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诞生,就是一个民主决策的产物。决定草稿多方征求意见,四上政治局常委会、两上政治局会议, 余次分组会80议,体现了决策过程的民主化。
第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唯有法治化。全面深化改革要进行制度创新,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制度。因此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是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降低改革成本,需要及时将优秀的各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二是需要从法制和制度来硬约束,解决政府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让改革从法治化中内生出动力。
近年来,我区持续开展法治松江建设,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政府,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建设透明政府,在强调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可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实现,可以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可以找出处理党和国家事务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基本规律,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