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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举措

信息时间:2014-01-03

作者:周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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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明确“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并要求“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对此,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两点:第一,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农户始终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我国人多地少的情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改变,因此简单地与农业发达而又人少地多国家的规模经营相比较,要求单一大公司、大农场经营,这是脱离实际的片面化、简单化。第二,传统的家庭分散经营体制必须创新。最近几年,劳动力短缺的现象正在由城市向农村蔓延。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不少地方已经出现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现象,加上农业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对农业劳动力形成“挤出”效应,“谁来种地”开始成为现实压力和挑战。这就迫切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因此,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其实是经营形式的创新,目的是尽快构建起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家庭农场恰恰契合了这一目标,既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本形式,又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和机械化,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一环。因此松江区先人一步,大胆改革创新,从2007年开始,就开展了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探索与实践。目前松江全区已组建1206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粮食面积的80%。其中,机农一体家庭农场140户,经营面积1.78万亩;种养结合家庭农场53户,年上市生猪6万头。家庭农场在松江蓬勃发展,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保护了基本农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二是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稳定了粮食生产发展。三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20133月,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松江调研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时指出,上海粮食生产要大力推广松江模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指出了明确方向,松江区要抓住这一政策机遇,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解决当前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一些农场主反映的土地流转期限不够、社会化服务体系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推广机农一体、种养结合,完善各项管理和服务,真正使松江家庭农场成为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一个标杆,促进松江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