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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助政府管理创新

信息时间:2014-01-03

作者:李鸿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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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指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负面清单指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简单地地说,清单”“ 方式仅限定企业“不能做什么”,法无禁止即可为,体现了“放权”的改革思路。
929日,上海自贸区在浦东挂牌,人们关注热议的是“扩散效应”、“示范效应”的机遇, “虹吸还是效应”、“挤出效应”?实际上,上海建设自贸区的重要任务就是进行政府管理模式创新,上海自贸区《方案》所列的9项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位列第三。对我区而言,一方面,需要我们主动对接自贸区,发挥人力资源、基础设施配套等比较优势;另一方面,更要认识到自贸区采用的负面清单模式是最政府管理面临的最大挑战,绝不能简单地从经济发展上考虑自贸区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提升松江未来发展竞争力,关键要在营造公开开放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做文章。近年来,我区在行政管理体制上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创造了松江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时间“松江速度”,探索实施了政府部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汇编清理的政府权力清单, 《政府合同制定法律审核暂行办法》等,为松江政府职能转变打下坚实基础。
政府管理创新要有“负面清单”的理念和制度安排,在理念上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从审批到备案的转变,把市场和社会能够决定的事情还给市场和社会。真正把权力一放到底,减少政府审批权力,从根源上解决百姓办事中的“弹簧门”、“玻璃门”。在制度上晒晒政府权力清单,敬畏市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