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室
信息时间: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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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室是在校长室领导下和分管校长的指导下,负责党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是:
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校的科研工作计划。加强科研工作的管理、考核、奖励。
2、组织并指导教师参与市委党校、市社科等系统、区委职能部门、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
3、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积极开展校内学术交流活动。
4、组织教师参与职能部门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调研活动,发挥科研为教学和区委、区府决策服务的职能。
5、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和贯彻执行。
6、负责党校学术刊物编纂和教师、学员调研论文汇编。
7、承担并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