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上海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激发上海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新华网等单位将于2017年10月-12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2017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实践案例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 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 新华网 (三)媒体支持 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社客户端 中国金融信息网 二、评选时间 案例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6日。 评审及结果发布:2017年11月-12月。 三、征集内容 案例应重点围绕上海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一号课题”的1+6系列文件,突出体现街道体制改革、居民区治理体系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案例须是近五年内(2012年6月以来)上海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新发展,凡符合以下主题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机制、新经验,均可参选。 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与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一)党建引领社会治理 (二)社区共治及法治社区建设 (三)社会组织参与治理 (四)特殊群体管理及人口服务治理 (五)大联动及互联网+治理 (六)社会调解及社会矛盾化解 (七)风险防控及社会治安协同治理 (八)综合治理及治理队伍建设 (九)社区参与及社区服务 (十)依法治理及群众权益维护 (十一)社会公益及社会工作队伍建设 (十二)其他相关领域 四、征集要求 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相结合的形式。选送案例一般应包含如下要素:(一)背景和起因;(二)做法与经过;(三)成效与反响;(四)探讨与评论;(五)重要资料附录,并附上相关案例的视频、图片资料。1000至3000字。案例文本应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 (一)真实性。选送的案例为上海社会治理创新已实施的具体做法,杜绝虚构和夸大现象。案例需具有典型性,并包含具体的人物、故事、影像等。 (二)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围绕当前上海社会治理工作重点、难点、热点,具有观念新、思路新、做法新的特点。 (三)实效性。案例所反映的创新做法,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具有明显实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 (四)典型性。选送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成果展示 (一)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制作“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实践案例评选”专题页面,进行案例征集和展示。其中典型案例将成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市委党校的教学案例。 (二)主办单位对申报的案例进行筛选,在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专题页面上发布。 (三)定期邀请一批对社会治理创新领域有深厚研究的专家学者对案例进行点评,并定期整理、发布。 (四)邀请案例实施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在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举办系列访谈,进行理论分析、总结提升,以便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 六、评审程序 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选出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最佳案例10个,优秀案例10个,入选案例10个。 (一)初审。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第一轮评审和遴选,初选出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的候选项目,进入复审阶段。 (二)网络投票。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的“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实践案例评选”专题页面公布初审名单,设置投票页面,由社会公开投票。 (三)专家评审及第三方论证。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网络投票排名靠前的案例进行初选,确定30个入选案例并进行集中评审,并由第三方对入选案例进行论证,最终评选出最佳案例10个,优秀案例10个,入选案例10个。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组成,第三方由高校、科研机构组成。 (四)公示名单。根据专家评审出的获奖案例名单,在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入选者,撤销其入选资格。 (五)颁发证书。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和入选案例名单。主办单位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 七、评选结果发布仪式暨“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创新研讨会” 邀请上海市相关领导、获奖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等出席仪式并参与研讨,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进行同步直播。 八、推广应用 (一)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建立上海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库,组织长期跟踪调研和反馈工作,总结其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形成深度、有效的专题分析报告,打造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探索的交流平台。 (二)十大最佳案例实施单位可作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市委党校的社会实践基地,部分适于教学的典型案例可纳入其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 (三)编辑出版《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实践案例选编(2012-2017)》。 (四)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中国(上海)社会治理十大创新实践案例”图片展或地铁列车巡展。 九、提交办法 (一)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将申报表等文字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hzlcxsh@163.com。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可同时上传提交。 (二)网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申报表等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寄送至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上海中心。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62号新华社上海分社二楼 邮编:200031 电话:021-24020043/24020059 传真:021-24020038 邮箱:shzlcxsh@163.com 秘书处:季 蕾(13916992258) 唐西均(13918086994) 王之琛(1358596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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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