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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海市哲社“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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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校、区党校:
    近日,上海社科规划办发布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就做好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7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设系列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课题指南》只列系列课题选题条目,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申报不受《课题指南》选题条目限制,可自行设计选题,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
2017年拟立项一般课题200项,资助经费一般为每项8万元;青年课题100项,资助经费一般为每项6万元;系列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类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要求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基础类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    
二、申请条件
    1.系列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271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社科研究者。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其他申报细节请仔细阅读《课题指南》,课题相关材料详见规划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
三、申报注意事项
1.2017年度系列课题放开申报,即只要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就可申报系列课题。(有在研国家、上海市课题的负责人也可申报2017系列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申报资格仍然与往年相同(详见课题指南)。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http://www.sh-popss.gov.cn),申报者须在规划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务必于620前完成。
3. 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1771止,逾期网络申报通道将关闭,无法进行课题申报。
   四、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1.上海市课题由各单位自行报送至上海社科规划办,不需要由市委党校进行汇总。
2.各单位在审核《申请书》纸质材料的基础上,还需对本单位申报者的实名认证信息和网上录入数据进行审核。申报材料未进行单位审核将无法申报。各单位的审核账户若遗忘或不清楚,请致电上海社科规划办查询。
   3.报送的材料要求:(1)《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报送时将原件单独列出。(2)《申请书》统计表,包括申报总数和各课题类别统计数据等。
4.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1771止,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于71前完成网上申报数据审核工作,并于710前将申报材料集中后统一报送规划办。课题申报受理地点请关注上海规划办网站信息。上海社科规划办不接受快递申报,请派专人报送。
5.申报中相关问题可咨询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联系人:郭小霞22880312、马宗亮22880315。也可直接咨询上海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 王云飞2402221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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