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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和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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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团组织:

经中共松江区委和共青团上海市委批准,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定于-5日召开,现就代表选举工作和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

出席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松江区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

3、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能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二)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名额、构成及分配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0名。

代表由各条战线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其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50%;生产和工作一线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党员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70%;少数民族、台湾籍、归侨等方面的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要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员代表。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人选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30%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人数;二是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三是工作需要。(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及各阶段工作时间要求

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第一阶段: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1)推荐提名。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单位按各镇、街道、园区、委、办、局、公司、学校团组织划分。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民主协商、反复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组织考察。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期间要听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团内外青年和有关方面意见,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要着重考察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要严把他们的政治素质关,坚持把德的考察放在首位。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召开所在系统、单位团的班子会议,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数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分配名额为15名的差额数为1名)。

4)上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于(周五)前报送团区委初审。(见附件2

2、第二阶段:选举正式代表(

经团区委初审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或团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由各选举单位决定。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充分酝酿,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3、第三阶段:上报代表名单(

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各选举单位须于(周五)前将《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报送团区委。(见附件34

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全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二、关于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

(一)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选的规模、人选条件和组成

1、经请示区委、团市委同意,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委员会拟设委员30名,候补委员10名,委员和候补委员共计40名。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0%的规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共33名,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共11名(含委员落选3名)。

2、根据党对青年干部的总体要求,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原则,注意推荐政治素质高、工作实绩显著,在青年群众中有威信的团干部和立足本职岗位作出突出成绩的共青团员。要注重工作的连续性,充分考虑到作为预备人选的同志,当选后能在团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一定的时间。

3、委员、候补委员应由各方面的专兼职团干部和基层的优秀团员担任,团的专职干部占70%左右,兼职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占30%左右,并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以及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代表。

(二)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程序及各阶段工作时间要求

1、第一阶段:推荐提名(

各直属单位团组织根据团区委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按照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的原则和要求,广泛征求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酝酿讨论,提名推荐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团组织提名委员人选不超过15名,提名候补委员人选不超过5名,提名对象主要为团组织所在系统内(分街镇园区、委办公司、学校三大系统)团干部及优秀团员青年。并认真填写《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表》(见附件5),于报团区委。

2、第二阶段:协商考察(

团区委对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在与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商并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察名单,并进行考察。考察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把政治关,把德的考察放在首位,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3、第三阶段:上报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经团区委常委会讨论,提出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区委和团市委审批。

4、第四阶段:提交选举(5日)

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区第五次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区第五次团代表大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