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民生发展的方向(陶枫)


【信息时间:2012/12/10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可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我们党解决民生问题的导向,也是民生改善与发展的方向。
    从十八大报告中,我们不仅看到了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决心,还看到了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举措。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后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通过就业公平来实现共同富裕。实体经济领域将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也将增加更多的就业吸纳功能,人力资源市场将更加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会更加完善。
    二、教育是民生之基,今后将“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通过教育公平来实现共同富裕。教育资源将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将被更积极地推动,终身教育体系会得到完善,建设学习型社会成为努力的目标,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三、分配是民生之源,今后将“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通过分配公平来实现共同富裕。居民收入增长将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会得到提高,合法收入被保护,低收入者收入会增加,过高收入得到调节,非法收入将被取缔。
    四、社保是民生之依,今后将“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全覆盖的社保体系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五、稳定是民生之盾,今后将“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通过法治保障来实现共同富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管子·牧民》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虽然民生的持续改善和发展非一日之功,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民心所向,我们党下定了决心,老百姓给足了信心,需要全体人民铆足干劲,共同努力。
(松江报——112207版——工作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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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枫
来源: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