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教材、教学资料管理规定


【信息时间:2008/12/15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有计划、按需要购买各类班次教科书、参考书和辅导书。

二、各类教学资料(包括各种教学通知、文件、教学计划、试卷、论文等)必须分门别类、分档放存。

三、每门学科保留一、二册教材。

四、管理好教材、教学资料库房,积极处理剩余教材,减少积压和浪费。

五、图书室图书供全校职工借阅,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校外人员带入室内。

六、借阅书籍、杂志应办理手续。

七、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批点、折叠涂改、污损、剪裁、撕毁或遗失。

八、凡遗失图书、杂志应以相同版本原书赔偿,不能赔偿原书时,应按其原定价的13倍赔偿。

九、借阅图书、杂志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二十本,累计借阅四十本者,不得再借。工具书不外借。

十、为了提高书刊利用率,阅完后应立即归还。图书、杂志借阅期限为一个学期,如需续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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