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信息时间:2014/11/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是贯穿和理解四中全会精神的红线和钥匙,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准确把握总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首要要求和基本指南,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定盘星。
目标是宣誓,目标坚定信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要义。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绝不是照搬西方的民主法治制度,我们始终要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定力。
目标是总抓手,目标指引方向。四中全会提出了包括五大体系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新目标,体现了“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基本原则,以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是一个重大跨越,宣示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新要求,这需要我们深刻领会总目标的系统性、整体性要求,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根本性问题。
目标是必然要求,目标凝聚共识,法治是社会发展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如果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仅从个案和利益层面解决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更无法从制度层面凝聚共识形成社会发展合力。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有法治才有未来,才有希望,只有树立法治思维,依照法治轨道公开、公正、公平解决矛盾才会被大家接受,才能聚形成全社会不断改革的规则共识。
期待法治,就如同期待蓝天,是民心所向,是治国之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必将是一个充满挑战和艰辛的过程,需要我们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上,在党的领导下立足自身职责,主动投身具体的法治实践中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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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鸿渊
来源:科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