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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江区委党校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

信息时间: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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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质

松江区委党校青年工作委员会是在团区委倡议下成立的,负责关心、指导本单位青年工作的开展,属非常设性机构。

二、宗旨

在团区委指导下,在区委党校直接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围绕区委党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动员和整合党校青年资源,鼓励青年在发展中茁壮成长,努力为党校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青年骨干和青年人才。

三、工作对象

党校35周岁以下青年

四、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青年工作方针,研究青年工作的思路、目标、计划、措施和重点工作。

2、努力提高青年的政治业务素质,引导青年积极适应党校理论知识和新时期党校工作的新要求,刻苦学习新知识,不断完善知识体系,成为理论知识全面、业务熟练的青年人才。

3、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培养、选拔、推荐、评选青年优秀人才,为党校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新型青年人才。

4、围绕党校中心工作,组织青年为党校推进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党校理论、教学水平,培养团队精神,提升竞争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5、服务青年,为青年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关心青年,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五、机构和人员

(一)机构

区党校青年工作委员会为青工委一级机构,下设三个兴趣工作小组。

(二)委员组成

青工委委员采取委员常任制,可由优秀青年代表组成。青工委设主任一名,委员2名,分别为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三)委员任免

委员由校领导班子会议提名,发生委员调、离职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青工委会议上进行委员的卸任和增补。

(四)委员职责

1、委员有责任对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人才培养、活动开展等方面提出本人意见和建议。

2、委员有责任关心、帮助青年工作,积极支持、指导各项青年活动的正常开展。

3、委员可以向青工委推荐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对青年工作品牌提出重要意见。

4、委员有责任审议办公室提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草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办公室工作进行监督、批评。

(五)徽章及基金

松江区委党校青年工作委员会为成员配备常用徽章一枚。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六、议事制度

(一)会议

青工委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党校全年青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研究、讨论、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

(二)议案

涉及委员或青年代表提出的关于青年活动主题、推荐优秀人才、提出活动开展等意见与建议,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后形成议案呈各委员征求意见,议案由2/3代表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表彰奖励

青工委有权对优秀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可授予青年优秀个人,可推荐优秀青年报团区委系统各类先进。